首届中国(宁波·北仑)青年漆画大展征稿通
发布时间:2017-04-12 09:26:12    点击次数:3772

为进一步推动全国青年漆画艺术发展,促进青年漆画艺术家的创作、展示和交流,中国美术家协会决定举办“首届中国(宁波·北仑)青年漆画大展”。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

中国美协漆画艺委会

浙江省美术家协会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

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协办单位:宁波美术馆、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

副 主 任:丁  杰、陈金华、骆献跃、赵惠峰、胡  奎、毛大龙

秘 书 长:汤志义、杨  劲、龚国文

副秘书长:孙秀芳、韩利诚、齐小萍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江智灵、孙  宁、孙佩梁、李海达、吴小华、胡成明、咸  懿、贺  绚、曹敏杰

办公室主  任:咸  懿、汤志义、曹敏杰

办公室副主任:贺  绚、江智灵、李海达、胡成明

展览编辑:杨  雷、鲍贤杰、罗超阳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览日期:2017年8月4日至8月27日

五、展览地点:宁波美术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20件

七、作者待遇: 

1、入选作品前50件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资格。 

2、展览将出版作品集,在展览开幕时发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3、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作品证书。

八、参展要求:

1、投稿作者应是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号为准)的广大青年漆画作者。

2、凡在近年来创作,未参加过全国性展览的漆画作品均可应征,题材、风格、形式不限。鼓励带有创新性和实验性的作品。欢迎港、澳、台地区及国外漆画艺术家投稿。

3.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2至3件照片(10寸),如实填写《首届中国(宁波•北仑)青年漆画大展作品登记表》,并粘贴至每张照片背面。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协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4、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协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5、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6、本展览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送件要求:

1、作品须作者自行装框,请选择合适牢固外框。装框后外径尺寸:长宽不超过200cm×200cm(超出尺寸视为自动弃权)。作品背面右下角须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题目(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并粘贴《首届中国(宁波•北仑)青年漆画大展作品登记表》。

2、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3、复评作品请寄到组委会指定收件地址,请作者询问所选物流能否送达。组委会不安排到物流中心取件,若未收到原件,则视为放弃。

十、截稿时间:

1.照片初评截稿时间:2017年6月20日前(以收到当地邮戳为准)

2.原作复评截稿时间:2017年7月5日前(以收到当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初评、复评相同):

邮  编:315800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1069号

首届中国(宁波·北仑)青年漆画大展

组委会办公室

收件人:赵乾恩

电  话:0574-86891587

十二、学术活动:

展览举行学术研讨会。欢迎美术理论家、漆画家撰写篇幅3000字以内角度独到、主题鲜明、观点新颖、论述有力的论文投稿,于2017年6月20日前发至704102689@qq.com,经评选入选后,编入《首届中国(宁波·北仑)青年漆画大展作品集》。 

十三、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四、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五、画展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查看。


 

首届中国(宁波·北仑)青年漆画大展组委会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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