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三届漆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6 18:09:48    点击次数:4305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省漆画艺术发展,促进漆画艺术家的创作、展示与交流,充分体现2015年“山西省第二届漆画作品展”举办以来全省漆画创作的整体状况,山西省美术家协会漆画艺委会拟于2017年举办“山西省第三届漆画作品展”。现将有关作品征集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名称

山西省第三届漆画作品展

二、展出时间、地点

展出时间:2017年9月25日—10月8日 

展览地点:山西大学美术学院美术馆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西省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山西省美术家协会漆画艺委会、山西大学美术学院

协办单位:莲福文化传播(厦门)有限公司

四、展览组织委员会

名誉主任:王学辉、李桂平

主  任:黄 山

副 主 任:(按姓氏笔画排列)王玉文、叶水省、刘维东、江 文、伊 宝、杨临江、周 栋、武贵文、高雪涛、高明晓、薛晓东

展览办公室主任:武贵文

展览办公室副主任:梁 晨、郭 栋

展览办公室成员:李继成、吴朋波、张 权、药 彧、张 瑶、高文君、米晓瑶、李 娜

五、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展览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为保证本届展览的公平、公正,设立“监审委员会”。

六、作品征集

1、作品要求:①参展作品必须是在2015年“第二届山西省漆画作品展”以后创作的,未参加“漆塬’2016山西省漆画作品展”的作品。②每位作者可选送1—2件漆画作品,投稿作品题材、风格、形式不限。③作品画面不小于0.8㎡,加外框长、宽不超过200㎝。④所有作品要求画心部分六面裱麻布并大漆包裹,确保作品质量。⑤参展作品全部用大漆绘制,不得使用化学漆、腰果漆等不易保存的材料。⑥作者需提供创作过程照片,并确保作品为作者原创。

2、初评:先寄电子文件图片参加初评(图片为tif或jpg文件,不小于200KB,颜色与原作接近),请寄到(邮箱387777092@qq.com),作品电子文件注明:姓名、标题、尺寸(单位:cm)、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初评作品不收参评费。初评截止日期2017年8月26日。 

3、复评:初评入选的作品由展览组委会办公室以电话和短信的方式通知作者,进入复评的作者需在2017年9月5日前,寄原作参加复评。作者需自配牢固画框,作品背面右下角请标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身份证号、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复评作品原件寄送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山西大学美术学院美术馆,邮编:030006。联系人:米晓瑶18234129785、李娜13103577587。 

每件参加复评的漆画作品,收取复评费和退件费共人民币200元,务必在2017年9月5日前汇达。复评汇款账号:中国建设银行 6217 0002 6000 4364 109 高文君收。汇款后请保存汇款回执单并短信通知高文君18234129862。

七、评选

  1、本届展览入选作品100件。由展览的评审委员会组织评选,拟选出15件优秀作品,所有优秀作品和部分参展作品将被协办单位有偿收藏。

  2、获优秀作品的作者获得申请加入山西省美术家协会会员的一次资格。

  3、由山西省美术家协会颁发入选证书和获奖证书。

  4、由收藏机构颁发作品收藏证书。

八、画册出版

  本次展览将出版《山西省第三届漆画作品展作品集》,作品集将收录所有获奖和入选作品,所有入编作者均获赠作品集一本。

九、退件

  除收藏作品外,其余作品(包括落选作品)在展览结束后两周内退件。

十、展览解释

  展览举办单位对参展作品具有展览、出版、交流和研究等权利,无需另行征求作者意见及支付报酬。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一、媒体支持

  央视书画频道、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雅昌艺术网、漆趣网

 

山西省美术家协会漆画艺委会

 2017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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